山东芝罘2016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1月1至30日
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
芝罘区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开始了
根据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鲁财会〔2015〕50号)文件要求,芝罘区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2015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为帮助考生顺利完成报名,芝罘区会计事务服务中心通过对政策解读为考生答疑释惑。
一、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大纲。
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二、考试形式和考试时间
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考试形式,考试时间为5月14日至18日。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得混用。
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5月14日-18日
考试时间及科目
9:00-12:30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14:30-18:00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三、报名条件
根据《〈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以下简称《考试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并具备第(一)条所列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四)对符合《考试暂行规定》中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会〔2004〕25号)有关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四、报名方式
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注册信息、系统自动审核、网上交费的方式。报考人员于2015年11月1日0:00至11月30日23:59登录山东会计信息网()报名系统注册个人信息,系统将按照全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系统登记的相关信息,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自动进行审核。
系统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应如实完善个人报考信息,填写手机号码进行短信验证,上传本人近期正式彩色免冠照片,打印报名信息表个人留存,并于12月1日23:59前自行登录报名系统完成网上交费。系统审核未通过的,芝罘区注册的会计人员,应于11月30日前携相关材料原件到芝罘区会计事务服务中心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变更手续,信息变更完成后再行网上报名。
五、注意事项
(一)2016年4月10日前,公布初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日期,报考人员可登录山东会计信息网查询、打印准考证。
(二)按照省物价局鲁价费函〔2013〕28号文件规定,初级资格考务费每科56元。
(三)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报名、交费等事宜,填报信息应真实完整,报考照片应人脸清晰,亮度适中。报考人员交费完成后,报考信息、照片将无法修改,因填报信息、上传照片错误、漏交费用以及照片不清晰等原因造成报名失败或者无法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考人员请勿轻信社会培训机构关于初级资格报考的虚假宣传,请勿让他人或培训机构代报名,因代报名造成的报名失败,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考试结束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将对答卷的雷同情况进行排查。确认为雷同卷的,将予以公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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