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高级会计师考试合格标准通知
关于2017年度陕西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公告
广大会计人员: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17年度高级会计师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会考〔2017〕12号)要求,现将《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下同)。对参加考试并达到全国合格标准的人员,核发《2017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
二、2017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省定合格分数线为55分。对参加考试并达到省定合格标准的人员,核发《2017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省级成绩合格证》。
三、考试达到全国合格标准的人员和考试达到省定合格标准的人员于11月20日起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到各市区会计考试管理机构领取合格证。
陕西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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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知识水平考试:
考试内容以管理会计师(中级)教材:
《风险管理》、
《绩效管理》、
《决策分析》、
《责任会计》为主,此外还包括:
管理会计职业道德、
《中国总会计师(CFO)能力框架》和
《中国管理会计职业能力框架》
能力水平考试:
包括简答题、考试案例指导及问答和管理会计案例撰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