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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高级会计师考试成绩合格证自年11月27日开始发放


内蒙古高级会计师考试成绩合格证自年11月27日开始发放,请自治区直属和呼和浩特市高级会计师考试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到内蒙古财政会计资格评价中心二楼考务科领取成绩合格证。其它盟市考生请与当地财政局会计科联系领取。

内蒙古自治区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关于发放
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高级会计师(国家级、内蒙古级)成绩合格证的通知

高级会计师考生: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年度高级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内财会〔〕1804号)精神,年度高级会计师考试合格标准国家线为60分,自治区合格线为55分。

高级会计师考试成绩合格证自年11月27日开始发放,请自治区直属和呼和浩特市高级会计师考试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到内蒙古财政会计资格评价中心二楼考务科领取成绩合格证。其它盟市考生请与当地财政局会计科联系领取。

内蒙古财政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9号,自治区财政厅西附楼。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年11月24日

专业知识水平考试:
考试内容以管理会计师(中级)教材:
《风险管理》、
《绩效管理》、
《决策分析》、
《责任会计》为主,此外还包括:
管理会计职业道德、
《中国总会计师(CFO)能力框架》和
《中国管理会计职业能力框架》
能力水平考试:
包括简答题、考试案例指导及问答和管理会计案例撰写。

更新时间2023-02-21 09:44:01【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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