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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基础考点总结(17)


  生产成本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生产各种产品(包括产成品、自制半成品等)、自制材料、自制工具、自制设备等所发生的生产费用。

  二、本科目应当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一)基本生产成本;

  (二)辅助生产成本。

  三、企业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应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分别归集,属于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等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基本生产成本和辅助生产成本,属于企业辅助生产车间为生产产品提供的动力等间接费用,应当在本科目“辅助生产成本”明细科目核算后,再转入本科目“基本生产成本”明细科目;其他间接费用先在“制造费用”科目汇集,月度终了,再按一定的分配标准,分配计入有关的产品成本。

  发生的各项直接生产费用,借记本科目(基本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应付工资”、“材料”、“应付福利费”等科目。

  各生产车间生产产品应负担的制造费用,借记本科目(基本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贷记“制造费用”科目。

  辅助生产车间为基本生产车间、企业管理部门和其他部门提供的劳务和产品,月度终了,按照一定的分配标准分配给各受益对象,借记本科目(基本生产成本)、“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本科目(辅助生产成本)。

  四、已经生产完成并已验收入库的产成品,应于月度终了,按实际成本,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本科目(基本生产成本)。

  五、企业应当根据本企业生产的特点,选择适合于本企业的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项目及成本计算方法。

  六、本科目应当分别按照基本生产车间和成本核算对象(如产品的品种、类别、定单、批别、生产阶段等)设置明细账(或成本计算单),并按规定的成本项目设置专栏。

  七、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加工完成的各项在产品的成本。

更新时间2023-02-20 21:44:35【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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