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关于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关于201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1]3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201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民政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市民政部门负责本考区的教材征订与人员培训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民政局共同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
二、考试计划及考区设置
201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6月11日下午、12日全天(共一天半时间)。请各单位严格按照《201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计划》(附件)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201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各省辖市均设立考点。考生考试的具体地址及考场安排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2个科目,考生须一次通过2个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3个科目,考生可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后,获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
四、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香港、澳门居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二)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三)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四)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本科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五)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31日。
五、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4科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等文具,严禁携带计算器,其它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六、报名组织
(一)报名办法
我市的考试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和现场支付相结合的办法。
1、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1月25日-2011年3月7日。
2、报名流程:考生登陆无锡人事考试网(),登陆“网上报名”栏目,选择“201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提示完成报名程序,工作人员在两个工作日内初审,请考生及时打印经网上初审通过的报名表。
3、新考生请于2011年3月8―10日到选择的报名点进行资格确认和支付考试费用,否则视作放弃报名。各报名点确认地点将于2011年3月1日左右在无锡人事考试网“公告栏”公布。考生在现场交费2个工作日后还需登陆报名系统确认缴费状态。
(二)现场确认时,新报考人员应带好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单位意见栏必须如实填写从事专业工作年限并盖好公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三)老考生报考注意事项
报名时应注意选择老考生报名入口,不能通过新考生报名入口报名,否则会造成已考成绩作废。根据提示完成报名程序,待审核通过后直接在网上交费,不须到现场确认、交费。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10日,逾期不缴费者,视作放弃报名。考试费用的财政票据可选择领取或邮寄,选择领取的考生请于4月7-18日(工作日内)到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对选择邮寄的考生,票据将于4月12日快递寄出,收取快递成本费5元。
(四)各报名点注意事项
各报名点在审核报名材料时都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各报名点于3月15日前将报名材料上报市人事考试中心。
(五)考生有关网上报名信息的更改与确认
1、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便可自行修改有关信息(姓名、身份证号除外)。
2、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审核通过,但未网上交费的,请致电0510-85740575联系,请求审核人员审核不通过,考生便可自行修改有关信息,并重新待审。
3、考生网上报名已完成网上交费在数据未上报国家之前,请下载附件《网上报名信息修改申请表》,认真填写并贴好身份证复印件,并传真至0510-85727361,考生请于传真后一个工作日登陆网报系统确认。
4、考生报名数据上报国家之后,一律不予修改信息。
(六)准考证打印时间
考生自行在2011年6月2日起登陆无锡人事考试网()的“打印准考证”栏打印。
七、考试用书及培训
(一)教材征订:考生订购教材可与省民政干部学校联系(联系电话:025-83225544,联系人:卢正虹),或直接向中国社会出版社订购教材(联系电话兼传真:010-66020531,联系人:杨非,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甲33号新龙大厦310室,邮政编码:100032)。
(二)考前培训工作由市民政局负责。培训报名,请考生登陆无锡人才培训网()在线报名栏目。
八、考试收费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试行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函》(苏价费函〔2010〕51号)精神,201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收费标准为:客观题按每人每科62元、主观题按每人每科68元、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关于201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1]3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201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民政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市民政部门负责本考区的教材征订与人员培训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民政局共同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
二、考试计划及考区设置
201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6月11日下午、12日全天(共一天半时间)。请各单位严格按照《201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计划》(附件)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201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各省辖市均设立考点。考生考试的具体地址及考场安排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2个科目,考生须一次通过2个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3个科目,考生可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后,获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
四、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香港、澳门居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二)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三)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四)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本科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五)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31日。
五、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4科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等文具,严禁携带计算器,其它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六、报名组织
(一)报名办法
我市的考试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和现场支付相结合的办法。
1、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1月25日-2011年3月7日。
2、报名流程:考生登陆无锡人事考试网(),登陆“网上报名”栏目,选择“201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提示完成报名程序,工作人员在两个工作日内初审,请考生及时打印经网上初审通过的报名表。
3、新考生请于2011年3月8―10日到选择的报名点进行资格确认和支付考试费用,否则视作放弃报名。各报名点确认地点将于2011年3月1日左右在无锡人事考试网“公告栏”公布。考生在现场交费2个工作日后还需登陆报名系统确认缴费状态。
(二)现场确认时,新报考人员应带好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单位意见栏必须如实填写从事专业工作年限并盖好公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三)老考生报考注意事项
报名时应注意选择老考生报名入口,不能通过新考生报名入口报名,否则会造成已考成绩作废。根据提示完成报名程序,待审核通过后直接在网上交费,不须到现场确认、交费。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10日,逾期不缴费者,视作放弃报名。考试费用的财政票据可选择领取或邮寄,选择领取的考生请于4月7-18日(工作日内)到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对选择邮寄的考生,票据将于4月12日快递寄出,收取快递成本费5元。
(四)各报名点注意事项
各报名点在审核报名材料时都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各报名点于3月15日前将报名材料上报市人事考试中心。
(五)考生有关网上报名信息的更改与确认
1、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便可自行修改有关信息(姓名、身份证号除外)。
2、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审核通过,但未网上交费的,请致电0510-85740575联系,请求审核人员审核不通过,考生便可自行修改有关信息,并重新待审。
3、考生网上报名已完成网上交费在数据未上报国家之前,请下载附件《网上报名信息修改申请表》,认真填写并贴好身份证复印件,并传真至0510-85727361,考生请于传真后一个工作日登陆网报系统确认。
4、考生报名数据上报国家之后,一律不予修改信息。
(六)准考证打印时间
考生自行在2011年6月2日起登陆无锡人事考试网()的“打印准考证”栏打印。
七、考试用书及培训
(一)教材征订:考生订购教材可与省民政干部学校联系(联系电话:025-83225544,联系人:卢正虹),或直接向中国社会出版社订购教材(联系电话兼传真:010-66020531,联系人:杨非,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甲33号新龙大厦310室,邮政编码:100032)。
(二)考前培训工作由市民政局负责。培训报名,请考生登陆无锡人才培训网()在线报名栏目。
八、考试收费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试行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函》(苏价费函〔2010〕51号)精神,201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收费标准为:客观题按每人每科62元、主观题按每人每科68元、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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