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人社考〔2013〕13号
各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市直各部门,烟台市属以上驻龙有关单位:
根据烟台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转发<关于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烟人考函〔2013〕20号)文件通知,结合我市实际,对我市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意见,请贯彻执行。
一、报名方式
应试人员须通过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3年6月25日9:00至7月15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网上缴费时间定于2013年7月10日9:00至7月17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考条件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和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有关规定执行。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二)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三)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四)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五)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凡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一)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
三、资格审核工作
资格审核时间:7月10日9:00至7月16日16:00(周末除外)。审核地点:龙口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龙口市行政中心745室)。
审核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应试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单位审核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相关工作年限证明;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应试人员还须提供免试申请表一份。报考“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还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各单位请将应试人员各类资料装订一并报龙口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审核。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领取的居民身份证(即一代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应试人员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及参加考试。未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应试人员应尽快办理,以免影响报名和正常参加考试。
(二)考试收费标准按鲁价费发〔2007〕256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即:客观题每人每科56元,主观题每人每科75元。
(三)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时,请按文件要求认真填写报名信息。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科目而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
(四)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考场设置在济南市、青岛市、淄博市、烟台市、泰安市、临沂市、滨州市。
(五)报名成功的应试人员应于2013年9月9日至15日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打印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