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09年注税考试报名:08年12月17-09年1月9日
海南关于做好2009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琼人劳保专[2008]66号
各市、县人事劳动保障局、国税局、地税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09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77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09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的组织管理
我省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由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共同组织;考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负责;考试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合格人员注册登记和管理等工作由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负责。
二、考试科目和获得执业资格证书的条件
(一)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设税收相关法律、税务代理实务、税法〈一〉、税法〈二〉、财务与会计等五个科目。
(二)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即考五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为合格;考2个科目(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的须在当年通过为合格。
三、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
(一)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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