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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会计资格考试合格人员限期申领证书公告


关于2011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合格人员限期申领证书的公告

各位考生:

  由于2012年度考试合格后申领证书政策将调整,全区统一的网上申领证书系统也将进行调整。为了做好政策的衔接工作,对申领证书期限公告如下:

  凡取得2011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合格成绩,且符合申领证书条件的考生,请务必在2012年3月15日之前在网上服务大厅申领证书,逾期未申领会计资格证书的,视同自动放弃。

  申请免试的考生,在网上提交申领申请后,请尽快持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到会计资格管理部门审核。

  2012年申领证书政策调整为:考试成绩当年有效;考试成绩合格后,当年必须申领证书,即当年12月31日之前必须在网上服务大厅申领证书,逾期未申领会计资格证书的,视同自动放弃。

  请各位考生相互转告。

  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
2012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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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03-13 11:05:25【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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