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关于09年会计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2009年度会计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茂财会[2009]2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各大、中专院校、培训学校:
2009年度会计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将于上半年6月和下半年11月的第三个星期日举行(见附件一)。为认真做好茂名考区2009年度会计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考务工作,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2009年度会计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08]101号)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现将我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其中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含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人员,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只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一科。
二、考试收费
按省物价局的有关规定,考试费每科50元。
三、考试题型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案例分析题。
《会计基础》: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业务核算题。
四、报名时间
各县(市、区)自定;茂名市直拟安排上半年4月1日至30日、下半年9月1日至30日为集中报名时间,地点设在市财政局办事大厅会计窗口。各院校报考的学生,须统一办理报名手续。
五、试卷预订
各县(市)财政局要认真做好试卷征订工作,并请于上半年4月30日、下半年9月30日前将本地区所需预订试卷数量填好《试卷征订回执》(见附件二),上报市财政局(会计科)。
六、考生信息表报送
请各县(市)财政局在考试的前3天,将本地区应考人员的信息分单、双科录入电子表格(用EXCEL2000编辑,A4纸规格)上报市财政局(会计科)(见附件三)。录入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准考证号。
市直各单位务必在上半年4月30日前、下半年9月30日前,将本单位应考人员的信息分单、双科录入电子表格(用EXCEL2000编辑,A4纸规格)上报市财政局(会计科,见附件三)。录入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
七、成绩公布
考试阅卷评分完毕,由省财政厅确定公布考试合格分数线,并通过广东省财政厅网站()“会计服务”,公布全省会计专业知识考试成绩。茂名考区的考生也可通过拨打96802955或16842168电话查询成绩。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各县(市)财政局预定考试场地和试室,试室安排考试人数原则上为每室30人;市区的考试场地和试室,由市财政局集中统一安排。
(二)考试评卷工作,茂名考区的考生试卷由市财政局组织专业老师,严格按照统一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阅卷,确保考试成绩的公正和客观。
(三)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加强责任感,严格按照《广东省财政厅会计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精心组织好考试工作,确保2009年度会计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顺利进行。
联系电话:2283369。
附件:
一、考务工作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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