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财会发〔2012〕8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财会〔2012〕11号,详见浙江省财政厅网站/pub/zjsczt/zwgk/gstg/201205/t20120523_279502.htm)精神,现将我市2012年度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地、各单位如有符合《浙江省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条件(试行)》并有意申报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资格的人员,请参照《关于印发2012年度台州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台人社发〔2012〕115号)有关要求准备好申报材料。各县(市、区)的人员申报材料先报送当地财政局,会同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连同《2012年度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对象花名册》报台州市财政局,市级有关单位的人员申报材料直接报送台州市财政局。上报截止时间为8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
(此件公开发布)
二○一二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