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毕业生在网上完成预报名后,应当于资格审核期间,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原件、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到报名地现场办理首次报名资格审核。
2012年8月31日前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当于8月20日至31日(不含公休日)期间,持已交费的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自治区财政厅考办进行二次报名资格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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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在网上完成预报名后,应当于资格审核期间,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原件、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到报名地现场办理首次报名资格审核。
2012年8月31日前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当于8月20日至31日(不含公休日)期间,持已交费的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自治区财政厅考办进行二次报名资格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