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浙江嘉兴经济师报名时间:6月20日至7月4日。考试时间:11月3日。
关于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嘉考发〔2012〕24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省(部)属在嘉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考发〔2012〕2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考试定于11月3日进行。具体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30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2:00-4:30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二、考试级别、专业设置及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初、中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工商管理、农业经济、商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水路)、运输经济(公路)、运输经济(铁路)、运输经济(民航)、人力资源管理、邮电经济、房地产经济、旅游经济和建筑经济等15个专业,报考人员根据工作实际选择其中1个专业报考。
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试卷题本空白处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三、报考条件和取得证书的条件。报考条件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报考条件”栏目。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四、报名程序及要求。考试采用网络报名、单位初审、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于6月20日至7月4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电子照片规格要求及处理帮助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571-88396764、88396652(传真)。
报考人员填写完成“报名表”后,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写的信息,确认准确后下载打印(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同时打印“网上交费通知单”,并在“报名表”上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盖章后,于7月3日至5日,按属地原则到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地点进行报考条件审查(联系电话详见浙江人事考试网的“办事指南”栏目)。市属及在嘉的省(部)属单位报考人员到嘉兴市人事考试办公室进行报考条件审查(地址:建国路东升路口,市人力资源中心市场五楼办事大厅,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南湖区属单位报考条件审查地点: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嘉兴市广场路350号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楼南湖区人力社保局窗口);秀洲区属单位报考条件审查地点:秀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嘉兴市洪兴西路1670号,大树花园三期18幢512室)。
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首次报考人员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考试费通知单、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附件1),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务聘任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及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各1份。往年已参加过该级别考试的重考人员,只需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考试费通知单、原准考证(或成绩单)。台湾居民还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必须认真审核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收下“报名表”、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证明、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务聘任书复印件各1份,并在报考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考试费通知单”上盖章后退回给报考人员。
现场报考条件审查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需将审查后的报名表整理,按我办的统一要求,将审查后的报名表上的报名序号用Excel格式录入,仔细核对无误后,务必于7月10日前将报名序号用电子版报市人事考试办公室考务科,报名表等报考材料由各地留存。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请于7月30日至8月8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或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10月31日至11月2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五、考务组织和考点设置。我市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当地报名宣传、报考条件资格审查、报名序号录入上报工作。考点考场统一设在嘉兴市区。
六、考试收费。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浙财综字〔2006〕141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考生的缴款票据,在考试当日由监考人员发给。
七、考试用书征订。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和考前培训辅导工作,委托市继续教育中心承办。
(一)考试用书的征订说明。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人考中心函〔2012〕40号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2012年版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未做修订,经济考试用书做了部分修订,辅导用书做了较大修订并增加了中级、初级《考纲解析与应试指南》2个品种。
2、为维护考生权益,打击盗版,经济考试用书使用新的防伪措施,在版权页上印有防伪标识说明,便于考生辨别正版书。
3、我市2012年经济考试用书采取网上订购、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不再进行现场缴费订购。考生须在6月20日至7月6日登录嘉兴考试培训网教材在线订购系统()进行订购,逾期不再提供订购服务。考生在登录网站后先行注册,注册完成后选择经济考试用书按需订购品种和数量,确认无误后在上述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完成即确认订购。逾期不缴费作放弃订购处理,且缴费完成后不可修改订购单。
4、为了方便考生,今年考试用书发放采用快递到付形式(快递费用由考生自理)及现场领取两种方式,考生可在网上订购时进行选择。现场领取地点在嘉兴市继续教育中心(东升东路1042号,市人力资源中心市场2号楼五楼),领取时间届时在嘉兴考试培训网上另行通知。现场领书时请携带在线订购系统打印的指导用书订购单和订购人身份证原件,需要发票的考生请在网上订购时填写发票的付款单位或个人名称,发票随快递或现场领书时发给。
八、成绩公布。考试成绩在国家下达合格线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人数多、专业范围广,组织实施工作难度大。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切实加强对考试报名组织工作的领导,严格掌握报考资格条件,加强资格审查,维护考试的严肃性。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2号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附件:1.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2.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书目
嘉兴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二○一二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