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6月8日-7月10日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安排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陕人考发[2012]26号)要求,现就我市实施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11月3日 上午 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
(初、中级)
下午 14:00-16:30 经济基础知识
(初、中级)
二、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按原人事部《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补充规定》执行(附件一)。
三、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考生可于6月8日至7月10日登陆陕西人事考试网(网址:),填写并提交《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务必根据本人所在地区正确填写考试地点)。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证件照,jpg格式,二寸、20Kb 以下),照片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
1、报考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考生,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待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可直接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2、报考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考生,携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身份、学历(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位、职称证件,经单位人事管理部门资格初审后盖章。于6月8日至7月10日(节假日除外)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审核地点:咸阳市人民政府后楼一楼十五号(电话:33210880)
(三)缴费确认
报考人员资格审查通过后,即可进行网上支付考试费用,缴费确认截止时间7月10日17:00时前。
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收费标准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陕价费调发[2000]139号批准的每人每科40元标准收取。
五、有关事项说明
1、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15个专业,各专业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
2、本考试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报考人员均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3、考生应考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4、考生于考前7日内登陆陕西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5、考试合格考生待发证时,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按违纪考生处理。
6、完成报名的考生即可在所报名地人事考试机构领取发票,领取发票时间为2012年7月10日至7月13日17:00时前。
六、 教材征订
2012年版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未作修订,经济考试用书做了部分修订,辅导用书做了较大修订并增加了中级、初级《考纲解析与应试指南》两个品种。
我市征订经济考试教材是现场的方式进行,考生可到咸阳市人民政府后楼一楼十五号现场征订经济考试教材,时限为6月7日至7月2日,电话:33210880。
附件一: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二〇一二年六月六日
附件一:
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有高中以上学历者,均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
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含1992年年底以前通过国家考试获得经济员资格或1993年1月6日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的初级经济专业职务)。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4、取得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工作满2年。
5、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获博士学位。
6、已评聘非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可同相应经济专业职务的人员一样。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补充条件
摘自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人厅发[2004]45号)
应届毕业生可参加本年度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办理报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