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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关于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财政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关于2010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0〕142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0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南通市人事局和南通市财政局共同负责。市人事局职称处和市财政局相关部门负责考试报名资格初审。具体考务工作由南通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组织实施。教材征订由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负责。
    二、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2010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2010年9月4日(周六)、5日(周日)两天。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安排如下:
    9月4日上午8:30~11:00 经济法
    9月4日下午1:00~ 3:30 财务会计
    9月4日下午4:30~ 7:00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9月5日上午9:00~11:30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9月5日下午2:00~ 5:00 资产评估
    全省仍在南京、无锡、徐州、常州、苏州、扬州、南通7市设立考区,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所注内容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
    2.取得经济类、工程类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3.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1年。
    4.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
    5.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2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经济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可免试1科相应考试科目。其中,取得高级工程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资格的人员,可免试《建筑工程评估基础》或《机电设备评估基础》;取得高级经济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资格可免试《经济法》;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资格可免试《财务会计》。
    (三)报考条件中所列学历要求必须是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0年12月31日(12个月为一年)。
    四、报名组织
    (一)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
    报名时间:2010年4月29日9:00~5月18日16:00
    报名网址:。
    (二)凡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支付(新老考生唯一支付途径),支付成功后,新考生(首次报考者)须将有关报名材料送到指定地点接受报名现场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间:2010年5月25日~5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资格审核地点:南通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报名大厅(青年西路71号金桥大厦四楼417室)。
    (三)新报名参加考试者(首次报考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需携带下列材料方可办理现场资格审核确认:
    1.网上下载的考生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务必在报名结束前下载打印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请贴好在报名表空白处);
    2. 相应的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限经济、会计、审计专业);
    3. 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4. 有效的业务工作年限证明原件(业务工作证明格式详见附件1)。
    (四)对于去年已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核的老考生而言,只要在网上报名时填交往年度考试的档案号和今年报考科目,上传电子照片,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可完成报名流程,不需再提交其他报考证明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对于档案号遗忘者,可在南通人事考试网www.“成绩查询”栏目凭身份证号码查询本人档案号。
    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请考生保管好,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
    (五)考生交费后需要更改报名信息的,请于资格审核期间(5月25日―5月26日),携带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南通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505室(青年西路71号金桥大厦五楼)办理信息更改手续。具体信息更改方法详见南通人事考试网“信息修改申请”一栏。
    (六)网上报名信息填写注意事项: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一定要注意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工作单位一栏要填写准确、详细,同时为便于短信通知领取合格证书等相关事宜,联系电话请准确填写本人移动手机号码,各县(市)、区考生工作单位一栏内要标明自己所在地区,如“如东县××公司”、“××集团(通州区)”。
    (七)准考证下载打印。考生于2010年8月25日起登陆南通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军官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有照片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八)报名电子照片上传要求:
    1. 照片为考生本人大头正面免冠近照(证件照),背景色要选用蓝色或白色或红色作为底色;
    2. 照片大小像素等信息要进行编辑裁剪,可以点击以下电子照片网上编辑器:/default.aspx;
    3. 严禁上传风景照或生活照或艺术照,头像后不能出现杂物;
    4. 严禁上传使用摄像头等非专业摄像装置拍摄的电子照片;
    5. 确保编辑好的电子照片头像轮廓清晰,不能模糊,照片上严禁出现姓名、号码和印章痕迹。
    (九)有关网上报名和网上支付的具体流程、操作方法请参见“网上报名指南”等有关提示。
    五、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考试科目共设5科,分别为《资产评估》、《经济法》、《财务会计》、《机电设备评估基础》和《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即不符合免试资格的),其报考级别须为报考5科,成绩有效期限实行3年滚动管理,即考试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5个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
    符合免试条件,只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其报考级别须为报考4科,成绩有效期限实行2年滚动管理,即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4个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
    六、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一)各科试题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均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请考生注意: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须知(答题卡首页);2.在指定区域内作答,超出区域作答无效;3.主观题部分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笔书写作答,客观题部分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水笔(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回收。考生“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七、教材征订
    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由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统一组织征订,考试相关用书征订采用网上征订、网上支付教材费用的方式(教材信息详见附件2),教材网上征订与网上报名工作同步进行,不接受现场办理,同时逾期不再补办。考试用书由考生按需自愿征订。教材具体领取时间及方式请考生于6月中、下旬登录南通人事考试网www.查询。
    征订时间:2010年4月29日9:00~5月18日16:00
    征订网址:
    八、收费事宜
    (一)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8〕59号、苏财综〔2008〕32号)精神,2010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二)报考者有收费票据需求的请凭准考证于考试结束一周内到南通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财务科领取,具体地址:南通市青年西路71号金桥大厦四楼401室。
    九、其他
    考前网络在线培训在南通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培训科(金桥大厦青年西路71号五楼507室)报名。
    报考咨询请先查看南通人事考试网咨询台的“考生留言”栏内的相关信息或通过网上“考生留言”栏咨询。
    成绩查询:南通人事考试网www.
   

南 通 市 人 事 局

南 通 市 财 政 局    
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更新时间2022-09-16 09:57:08【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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