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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关于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2010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0〕142号)文件精神,现将2010年我市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0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4―5日(星期六、日)两天进行,考试安排和科目如下:

  9月4日上午  8:30―11:00 经济法

  下午  1:00―3:30  财务会计

                  4:30―7:00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9月5日上午  9:00―11:30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下午  2:00―5:00  资产评估

  考试原则上在徐州市设立考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二、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

  2.取得经济类、工程类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3.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1年。

  4.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

  5.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2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经济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可免试1科相应考试科目。其中,取得高级工程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资格的人员,可免试《建筑工程评估基础》或《机电设备评估基础》;取得高级经济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资格可免试《经济法》;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资格可免试《财务会计》。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0年12月31日。

  三、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考试科目共设5科,分别为《资产评估》、《经济法》、《财务会计》、《机电设备评估基础》和《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成绩有效期限实行3年滚动管理,即考试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5个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

  符合免试条件,只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成绩有效期限实行2年滚动管理,即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4个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各科试题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均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请监考老师务必在考前提醒考生注意如下事项: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须知(答题卡首页);2.在指定区域内作答,超出区域作答无效;3.主观题部分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笔书写作答,客观题部分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生“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答题所用草稿纸由各考点发放、回收。

  五、报考方法

  (一)2010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

  报名时间:2010年5月5―22日。

  报名网址:。点击“网上报名”,选择“2010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

  (二)凡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网上支付成功后,应按规定将有关材料送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接受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10年5月17―23日。

  资格审查地点:连云港市朝阳东路22号,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室,联系电话:85811913。

  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报名完成后打印的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限经济、会计、审计专业);

  4、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格式:×××同志××年参加工作,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年,加盖单位公章);

  5、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上)。

  考生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考费用将不再退回。

  (三)对于去年参加过考试的老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需认真填写各项报名信息,网上支付成功后将下列材料于2010年5月17―23送交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

  1、网上报名完成后打印的报名表;

  2、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上)。

  (四)准考证领取。考生于2010年8月25日―9月3日登陆连云港人才网,点击“网上报名”,选择“2010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军官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五)发票领取时间:2010年8月25日―9月3日(双休日除外)。领取地址: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务室(新浦区朝阳东路22号706室)。

  六、教材征订

  考试用书通过网上征订,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可在“考生登录”系统中点击“教材订购”按钮进行征订。

  考试用书领取时间为2010年6月下旬。具体时间请考生关注连云港人才网“人事考试”栏目通知。教材领取地址:新浦区朝阳东路22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5室。

  七、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8〕59号、苏财综〔2008〕32号)精神,2010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特此通知

 

 

二?一?年五月四日

更新时间2022-09-16 09:57:18【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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