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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报名时间6月20日止


四川成都2012年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报名时间6月20日止 

关于做好2012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级各部门: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185号)精神,现就做好2012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考试时间及科目
  报名时间:2012年5月20日至6月20日
  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5月21日至6月22日。
  缴费时间:2012年5月21日至6月23日。
  发票打印时间:2012年5月21日至6月30日。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2年9月3日至9月8日。
  考试时间:2012年9月8日至9日。
  9月8日上午:8:30-11:00经济法;
  9月8日下午:13:00-15:30财务与会计
  16:30-19:00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9月9日上午:9:00-11:30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9月9日下午:14:00-17:00资产评估。
  根据原人事部、财政部人发〔2002〕20号文件规定,参加5个科目考试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
  二、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
  2.取得经济类、工程类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3.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1年。
  4.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
  5.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
  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人厅发〔2004〕5号文件规定,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也可申请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2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免试1科相应考试科目。其中,评聘为高级工程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建筑工程评估基础》或《机电设备评估基础》科目;评聘为高级经济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免试《经济法》;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免试《财务会计》。
  三、报名程序
  2012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方式。
  (一)上传照片及审核。
  报考者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www.),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后,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上传相片,相片为报考者近期的免冠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大小应小于20K.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核,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按要求重新上传。
  (二)填写报名表。
  通过相片质量审查合格的考生,在网上如实、准确填写《2012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的各项内容。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填写档案号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滚动管理模式,档案号是成绩滚动管理的依据,请认真核对填写档案号,非2012年新参考人员,填写报名表后不需进行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即可完成报名手续。
  (四)资格审查。
  1.考生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初审、签字和加盖公章。
  2.考生携带下列资料到成都市财政局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报名表》上签字盖章。
  (1)经所在单位初审的《报名表》;
  (2)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
  (3)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3.复审合格即可网上缴费完成报名手续。若考生无网上缴费条件,可携带报名表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现场缴费并办理考试报名确认手续。
  成都市财政局地址:金家坝街5号,咨询电话:028-86267699。
  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2楼,咨询电话:028-86150916。
  4.资格审查人员须在《报名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签名,做到谁复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必须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进行严肃处理)。
  四、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的规定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108号)精神,报考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收费每人每科58元。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考试时手机等通讯工具一律不得带入考座,违者按违纪处理。考生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场统一发放。
  (二)本中心对任何考试均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中心无关。

(三)报名时请仔细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否则后果自负;缴费完成即视作报名成功。一经缴费,概不办理退费手续及信息更改业务。

二○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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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09-16 10:01:02【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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