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菏泽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报名时间7月12日止
山东菏泽2012年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报名时间7月12日止
内容摘要:山东省菏泽市2012年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报名时间为2012年6月29日至7月12日登陆菏泽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于2012年7月4日至13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菏泽市府东街155号市转业军官培训中心)办理现场确认及缴费手续。
关于2012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区人事考试中心,市直及中央、省驻菏有关部门(单位)人事科(处):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2012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2〕4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2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2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8日、9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9月8日:
8:30—11:00 经济法
13:00—15:30 财务会计
16:30—19:00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9月9日:
9:00—11:30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14:00—17:00 资产评估
二、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国家原人事部、财政部颁布的《关于调整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政策的通知》(人发〔2002〕20号)文件规定执行(祥见附件1)。
三、报名办法
2012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现场交费的方式。具体办法如下: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于2012年6月29日至7月12日登陆菏泽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考生须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本人姓名、学历、身份证号等报考信息,上传近期免冠大头清晰照片,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
因在以往各项人事考试中违纪而不满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资格初审及确认
考生下载打印的《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核实并签字、盖章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县区考生由单位统一到本县区人事考试中心办理资格初审和缴费手续,并由县区人事考试中心报送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审核、确认手续;市直及中央、省驻菏单位的考生由单位主管部门(在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的考生,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初审)初审后直接报送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审核、确认手续。
各县区人事考试中心及市直各初审主管部门于2012年7月4日至13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菏泽市府东街155号市转业军官培训中心)办理现场确认及缴费手续。现场审核和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还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聘任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2)
6、2012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见附件3)。
7、参加过2011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可只提供报名表、身份证和2011年该项考试准考证原件;若无准考证,按新报名人员要求提供材料。
各县区人事考试中心要严格审查考生报考条件,对伪造证书和提供虚假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考生应于2012年7月10日至16日重新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考状态,发现审核状态和缴费状态标志不是:“审核通过”和“已经缴费”的可通过初审部门及时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30-5310309)。
五、考试收费
按照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件规定,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58元。
六、考试用书
考试大纲、考试用书由中国资产评估师协会统一组织征订发行,应试人员如需订购请与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联系。
七、准考证打印
报名成功的考生须于2012年9月3日至9月9日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下载打印准考证。各县区人事考试中心务必将下载准考证的网址、时间、方式通知到每一位考生,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
八、其它注意事项
(一)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即参加5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4个科目(级别为免一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设《资产评估》、《财务会计》、《建筑工程评估基础》、《经济法》、《机电设备评估基础》5个科目,均为主、客观题混合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时,考生应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人事考试机构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三)2012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在济南、青岛设置考场。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