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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营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报名安排


山东东营2012年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报名安排

  内容摘要:山东省东营市2012年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报名市直报名点报名:报考人员登陆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选择市直报名点。报考人员应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下载《资格考试报名表》(报名表上印有本人的报考信息和照片图像),本人签名后交单位审核盖章,由单位持报名表、报考材料集中到东营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审核手续,考生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缴费,具体报名、审核、缴费时间见附件1.审核地点:山东加工制造业人才市场五楼考试中心(一),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0546-8336640。

关于2012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东人考函〔2012〕23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中央、省属驻东营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和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2012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2〕4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2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即参加5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4个科目(级别为免一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2012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8、9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9月8日 8:30-11:00 经济法

  13:00-15:30 财务会计

  16:30-19:00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9月9日 9:00-11:30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14:00-17:00 资产评估

  三、全市设市人事考试中心、三县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干办、胜利油田职改办七个报名点。

  市直报名点报名:报考人员登陆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选择市直报名点。报考人员应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下载《资格考试报名表》(报名表上印有本人的报考信息和照片图像),本人签名后交单位审核盖章,由单位持报名表、报考材料集中到东营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审核手续,考生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缴费,具体报名、审核、缴费时间见附件1.审核地点:山东加工制造业人才市场五楼考试中心(一),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0546-8336640。

  县区、油田报名点报名:考生登录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按照行政隶属关系选择报名点。报考人员应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下载《资格考试报名表》(报名表上印有本人的报考信息和照片图像),本人签名后交单位审核盖章,由单位持报名表、毕业证书原件报送到各报名点。各报名点在规定的时间内(详见附件1)持报考人员的报名表、报考材料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审核手续,考生于资格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缴费,具体报名、审核、缴费时间见附件1.

  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各报名点联系电话及审核地点见下表:

报名点  联系电话  审 核 地 点 
市直  0546-8336640  山东加工制造业人才市场五楼考试中心(一) 
东营区  0546-8208736  东营区政府13楼1310房间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公室 
河口区  0546-3885671  河口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广饶县  0546-6926970  广饶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管理股 
垦利县  0546-2521353  垦利县科干办 
利津县  0546-5622992  利二路295号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公室 
胜利油田  0546-8556001  胜利油田职改办 

  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

  (二)取得经济类、工程类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三)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1年。

  (四)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

  (五)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

  (六)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

  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2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免试1科相应考试科目。其中,评聘为高级工程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建筑工程评估基础》或《机电设备评估基础》;评聘为高级经济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免试《经济法》;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免试《财务会计》。

  关于香港、澳门居民报名参加考试的有关问题,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设《资产评估》、《财务会计》、《建筑工程评估基础》、《经济法》、《机电设备评估基础》5个科目,均为主、客观题混合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时,考生应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人事考试机构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六、报名成功的考生须于2012年9月3日至9月9日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妥善保管准考证,以备查询成绩和考试合格后办理证书时使用

  七、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件规定,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58元。

  八、2012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在济南、青岛设置考场。

  九、考试大纲、考试用书由中国资产评估师协会统一组织征订发行,应试人员如需订购请与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联系。

  各报名点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规范考务管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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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1-09 22:29:38【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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