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考指南
天津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考指南
2013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报考指南
第一章 报考政策规定
一、关于考试模式
本市会计初级职称考试实行无纸化考试(由传统的纸笔答题转变为通过计算机考试系统进行答题),在全国规定的考试期间内每天分上、下午两个批次进行考试,每个批次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连续考试,考试时间为3.5小时,每一批次考试中间不休息;中级职称考试仍为笔试(纸质考试)。
二、关于报考条件
1.哪些人不可以报名我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可以报名本次考试:
(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以前年度考试严重违纪,尚处在停考期的考生;
(3)报考级别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
(4)在外省市单位工作的人员以及我市未从事会计工作的社会在职人员。
上述人员报名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2. 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如何界定“应届毕业生”?
2013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本科大四在校生和专科大三在校生均为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考试成绩合格后,凭 2013年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办理报考资格验证。
3. 对于报考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要求的会计工作年限有何具体要求,如何计算?
(1)取得全日制高等教育学历的,在学期间不计算会计工作年限;取得非全日制高等教育学历的,毕业前后的会计工作年限可累加计算。
(2)会计工作年限按照考生实际参加会计工作并按规定到我市财政部门办理上岗注册的日期(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的注册日期)开始计算,会计工作年限计算截止2013年12月31日。例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日期为“2010-10-20”,则会计工作年限已满3年,但不满4年。
4.哪些考生需要到现场进行报名,如何办理?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全程网上报名方式,但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请通过www.网站“下载专区”下载《2013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特殊考生)》,填写打印后于4月15日至4月22日(9:00-11:30,14:00-16:30)携带相关资料到河西区广东路67号会计之家四楼办理现场验证报名手续:
(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等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的人员报考相应级别的考试的考生,如报名系统不能初审通过的,考生可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原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电子版彩照到现场报名;
(2)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的人员报考中级资格考试时,如报名系统不能初审通过的,考生可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电子版彩照到现场报名;
(3)持有军队、武警、铁路系统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可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电子版彩照到现场报名。
(4)1988年9月1日以后生人,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考生。
上述人员2012年度考试已取得中级单科合格成绩的,可直接登陆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不属于上述情况的考生必须登陆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不得到现场报名。
5.外省在津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如何报名?
2012年度在外省市取得中级单科合格成绩的来津工作人员,不必迁转考试成绩,可直接进行网上报名;同时,尚未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跨省调转的,不能在津报名考试。
三、报考时间、方式和基本步骤
1、什么时间内可以报考?
本次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4月15日-4月22日,报名系统24小时开通,请考生选择合适时间及时报名。
2、报考人员以什么方式报名?
除上面所述需现场报名的特定考生外,其他考生一律参加网上报名。
报名方式:考生登陆天津会计(www.),点击“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入口”,仔细阅读报名通知和报考指南后,进入报名系统报名。
3、报考的主要步骤包括哪些?
主要步骤:阅读报名通知和报考指南-阅读报名协议-填写登陆信息-填写报名信息-选填订购教材信息-设置登陆密码-打印考生信息表-网上交费-打印报名回执表-完成报名。
四、关于考试考务费用
根据市物价局津发改价费〔2012〕第814号文件及国家计委计价格〔2000〕1567号文件批准,考务费:每人每科51元。
五、关于资格审查
考生进行网上报名时,报名系统会依据考生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信息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并根据报名条件进行相应提示;若提示信息与考生实际情况不符(比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为高中学历,而考生实际已取得本科学历),考生可申请信息变更(在网页浏览器输入“www.”,点击“天津市会计从业人员服务平台”查看具体流程),然后按规定参加补报名,补报名时间本站将另行通知。
考生报名时必须打印出“2013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此表必须经考生所在单位签署“单位审核意见”,并在“单位盖章处”盖章后有效(报考初级资格的应届毕业生不需盖章)。各单位应严格审查本单位人员报考资格,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报考的,其考试成绩无效。
考试结束后,成绩合格的考生凭报名时已加盖单位公章的“2013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考初级资格的应届毕业生提供2013年取得的学历证原件和复印件)及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到报名点办理报考资格验证手续,经验证合格的考生方可办理领取合格证书手续。
第二章 报考流程指南
一、网上报名应注意哪些事项?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通知和报考指南等内容,熟悉报考相关政策。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要实事求是填写。
二、网上报名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1.登陆信息
老考生(2012年度取得中级单科合格成绩)需填写同上一年度报考相一致的证件号和姓名,其他考生需填写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相一致的证件号和姓名。
2.报名点
选择离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较近的报名点,成绩发布后,合格考生需到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
3.专业资格
通过全国统考取得经济、统计、审计资格的考生选择“初级”或“中级”,其他考生选择“其他”。
4.学历、毕业院校、毕业证编号、所学专业、毕业时间
该5项内容均按照已经取得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最高学历信息填写;例如,大专应届毕业生应按已取得的高中或中专毕业证信息填写。
5.何时从事会计工作
按照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的注册日期年度填写。
报考初级资格的应届毕业生选填“2013年”。
7.会计年限、从业证书编号
该2项内容由系统根据会计从业证书信息自动生成,不需填写。
8.工作单位
按照报名时实际从事会计工作的单位填写,所填单位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信息不一致的,应及时申请办理从业资格信息变更(在网页浏览器输入“www.”,点击“天津市会计从业人员服务平台”,具体查看信息变更流程)。
报考初级资格的应届毕业生填写在读的院校名称。
9.目前从事会计工作性质、学历性质、所在会计岗位的职务
该三项由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填写。
报考初级资格的应届毕业生应依次选择“其他”、“全日制毕业生”、“一般会计人员”。
10.通讯地址、邮编、电子邮件
该3项内容由考生根据实际情况选填。
11.考生照片
考生不需要自己上传照片,老考生(2012年中级有单科合格成绩的)沿用上次报名的照片,其他考生自动调取会计从业资格信息库中的照片。
如果考生在填报信息时发现照片处显示空白或显示红十叉,可先保存报名信息,然后将姓名、证件号、网络报名注册号及电子版证件照(以附件形式)发送至kj23131970@邮箱,主题为“申请上传考生照片”,收到回复后进行网上交费。
12.查看公告
考生确认报名基本信息后,点击“下一步”,然后仔细阅读公告内容,并在“已阅读”旁挑对勾。
13.选订教材
全国会计考办修订了2013年度考试大纲,2013年度考试辅导教材也相应做出了修订,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自愿选订。
14.快递信息
网上订书将统一采取EMS快递配送方式,5元/单,每种书限订1本。为保证教材准确高效送达,请准确填写快递地址和联系电话。
15.登陆密码
选填完教材信息后,设置登陆密码点击“保存”按钮,系统会自动生成网络报名注册号,请考生牢记登陆密码和网络报名注册号。
16.打印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
请务必打印报名信息表,并核对所有信息,网上交费前,可点击页面“查看/修改信息”修改报名信息,交费成功后,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17.网上交费
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考生需及时进行网上交费。
(1)准备工作:网上交费可使用开通网上银行功能的中国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建设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的借记卡和信用卡,以及华夏银行、渤海银行的借记卡。借记卡账户余额应大于订单金额,信用卡可透支额度应大于订单金额。
(2)支付操作: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可点击“网上交费”按钮进行支付操作,考生必须认真阅读支付过程中弹出的所有对话框内容,进入中国银联支付平台后,选择所持有的支付卡银行,点击后按规定流程进行支付操作;支付完成后请等待系统自动返回,报名系统会提示网上支付成功。
(3)查询账户:网上支付完成后,考生必须及时查看银行账户的网上交易明细;账户成功扣款但报名系统显示未交费的,请不要重复交费,24小时后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账户未扣款的,请重新登录报名系统支付费用直至账户成功扣款。
(4)同一银行账户可为多名考生进行网上支付。
18.打印报名回执
网上支付成功后,考生需返回报名系统首页,点击“登录(查看/修改报名信息)”按钮,登陆后,点击“打印报名回执”菜单进行打印。交费成功考生必须打印考生报名回执。
三、报名之后可否浏览、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交费前,考生可在报名期间内上网自行浏览修改报名信息,修改保存后须重新打印“考生信息表”。网上交费成功后,报名信息不能变更。因此,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后再支付考试费用。
四、关于网上报名信息安全问题应注意哪些情况?
尽量避免多人在同一台机器上报名,如需多人使用同一台机器,则应注意:一人报名完毕并安全退出系统后,第二人方可开始报名。
五、报考咨询方式有哪些?
报名咨询电话:022-23131970,由于咨询电话较多,可能经常占线,请考生谅解;
网上咨询:登陆本网站“答疑版”就报名事项进行咨询,请将问题表述清楚且不要重复提交;
网上交费咨询:95534-6-0(中国银联)或发卡行客服电话(一般印在卡面上)。
第三章 考务安排
一、如何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见报名回执。
二、订购教材何时发放?
考试辅导教材运抵本市后,本站会及时发布教材发放通知,网上订购教材考生登陆本网站,点击“教材查询”可查询到递送教材的EMS单号,并凭此单号登陆/查询送书进度。
快递送书地址为单位或学校宿舍的,一般由收发室统一签收,请及时查询领取。
三、考试费发票如何领取?
需要领取报名考试费、教材费及快递费发票的考生请于2013年5月7-8日携带身份证、报名回执表到会计之家(河西区广东路67号)4楼领取。
四、对违纪、违规的考生将如何处理?
答:根据财政部、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1号)和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12号令)规定,对伪造学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资历证明的考生,将由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吊销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由发证机关收回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两年内不得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