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现将我省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已取得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简称财政部考委会)颁发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并且在有效期内。
二、考试方式、科目、范围及时间
(一)考试方式: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
(二)考试科目:
1、专业阶段考试: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
2、综合阶段考试: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试卷二)。
(三)考试范围: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发布的2013年度《考试大纲》中确定。
(四)考试时间:
综合阶段:2013年9月28日;专业阶段:2013年10月19日至20日。
三、报名办法
考生在中注协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所有报名考生均通过网上支付交纳考试报名费。
四、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核
(一)专业和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时间:2013年4月10日至26日。
(二)专业阶段资格审核:
1、首次报名考生资格审核时间:2013年5月6日至15日,地点:各市州财政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公告指定地点(今年恢复张家界市考点)。长沙地区资格审核地点设长沙市城南西路1号省财政厅政务大楼2楼,联系电话:0731-85165371,85165264,资格审核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00-4:00,(不含双休日,下同)。
2、应届毕业生第二次资格审核时间为7月24日至31日,地点:省财政厅政务大楼2楼。
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要求详见省注协网站《报名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