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宁人社函〔2013〕229号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宁东基地管委会,区直有关部门、中央驻宁有关单位人事处(人力资源部):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2〕448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19号)精神,现将我区201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9月7日 | 上午 | 8:30—11:00 经济法 |
下午 | 1:00—3:30 财务会计 | |
4:30—7:00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 ||
9月8日 | 上午 | 9:00—11:30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
下午 | 2:00—5:00 资产评估 |
二、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
(每三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5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4个科目(级别为免一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三、报名条件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全科)考试的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
2.取得经济类、工程类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
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3.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
班毕业,工作满1年。
4.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
5.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
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
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
(二)部分科目免试(免一科)条件
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2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
经济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免试1科相应考试科目。其中,评聘为高级工程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建筑工程评估基础》或《机电设备评估基础》;评聘为高级经济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免试《经济法》;评聘为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免试《财务会计》。
四、报名办法
201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我区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5月6日至5月31日
报名时间内,考生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网址:)“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我区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系统不间断接受考生预报名。 联系电话:(0951)5099163、5099130。
网上报名须注意下列事项:
1.选择考试。考生根据需要选择考试类别、级别、科目。
2.填报信息。考生应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填报错误或
提供虚假信息,由考生本人负责。在打印报名表前,填报的信息可以修改,报名表打印后报考信息不能做任何修改。
3.上传相片。考生须上传近3个月内本人免冠正面证件数码彩色照片(格式为jpg,保存空间为5kb-25kb)。考生上传照片时,可使用网上报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编辑软件处理后再上传,保证格式正确。照片必须清晰并反映本人特征,质量不合格的,考生须重新上传。
4.打印报名表。考生可按照网上提示打印相关的《资格考试报名表》,由单位审核后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本人签名。
(二)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间:2013年5月27日至5月31日
网上报名后,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和证件到自治区资产评估协会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地点: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416号(自治区财政厅后院办公楼303号),电话:(0951)5017396。
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交以下材料:
1.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2.按照报名条件要求,所有考生均须提交毕业证书和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3.身份证复印件1张(A4纸);
4.近3个月内同底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两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三)网上缴费时间:2013年5月27日至6月2日
经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的考生,即可自行在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本次考试不设补报名,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考生报名时每人须缴纳报名费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53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前一周内,考生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准考证打印”栏目,用A4纸自行从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持本人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相关要求
(一)考试科目全部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试时须注意: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三)考试教材由自治区资产评估协会在报名确认现场出售。
附件:201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程序及材料要求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013年4月26日
附件
201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在网上完成)
任何地方(国内外)打开联接互联网的计算机→寻找到(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点击进入“网上报名”→跟随“指引”阅读并确认“网上报名协议”→填写“《2013年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发证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上传本人近期照片→打印”报名表“(一式一份)→贴上相片(身份证复印件上)→交单位审核确认并盖章。
(以上事项由考生自己或在考试机构的指导下完成)
2.审核报名资格(在报名确认点完成)
(以下事项由考生或考生单位与考试机构共同完成)
各单位或考生持《报名表》(须经本人确认所填内容与网上数据一致并签名)和其它规定要求的报名材料→到指定的报名点审核报名资格。
3.网上缴费(在网上完成)
审核通过的考生即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网上缴纳考务费→完成报名。(只审核报名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4.准考证打印(在网上完成)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周内自行从网上在线打印准考证,并持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赴考,否则,不准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如下资料
1.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2.按照报名条件要求提交毕业证书和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3.身份证复印件1张(A4纸大小);
4.近3个月内同底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所附材料均须A4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