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兵团201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师考试管理机构、兵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2〕448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做好201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19号)精神,201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定于9月7日、8日统一举行,为做好该项考试的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各师考试管理机构和考生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www.,下同),在“报名条件”栏目下查询相应考试报名条件。
民营企业、非公组织及相关行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报名条件的,也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北京时间)
9月7日8:30-11:00经济法
13:00-15:30财务会计
16:30-19:00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9月8日9:00-11:30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14:00-17:00资产评估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设资产评估、经济法、财务会计、机电设备评估基础、建设工程评估基础5个科目,全部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参加5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4个科目(级别为免一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试科目全部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报名办法
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须在网上报名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的“网上报名”窗口,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上传本人近期照片后打印《报名申请表》(A4纸),按照属地化方式管理,在规定的资格审核、确认及缴费时间内携带《报名申请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报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和报名考试费,到所属报名点办理报名资格审核、确认及交费等手续。各报名确认点的地址及联系方式打印在《报名申请表》的上方。
(二)报名及确认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5月10日-7月17日
现场确认缴费时间:2013年7月1日-7月17日(每天10:00-13:3016:00-18:30节假日休息)
四、考点设置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点统一设在乌鲁木齐市,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考试教材
考试大纲、考试用书由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统一组织征订发行,考试大纲、考试用书征订联系人:梅秀芳,联系电话:13999951099。
六、准考证打印
考试《准考证》由考生在考试前15天内自行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
完整的《准考证》必须包含如下项目:(1)考生照片(2)考生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等)(3)考生考试信息(如:报考级别、报考专业、考试科目、考试日期、考试开始及结束时间、考场编号、座位号等)(4)防伪二维条码(5)本人的身份证复印在《准考证》背面(6)考生须知等。
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打印合格的《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七、成绩查询
考试结束两个月后,考生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自行查询。
兵团任职资格考试中心
201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