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沧州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报名时间6月6日止
河北沧州2013年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报名时间6月6日止
关于做好201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沧人考发[2013]17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及驻沧有关单位人事科: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局《关于做好201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13]30号)要求,为做好我市的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7、8日举行,考点设在沧州市。
二、全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5月17日至6月6日,河北省人事考试网网址是:。
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上传近期照片,保存提交,照片审核通过后,最晚于6月6日前打印报名表。
市财政局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业务管理部门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报考人员持打印的报名表2份和相关证件(学历证或通过考试取得经济、会计、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资格初审后按照属地原则到所属报名点人事部门进行报名和资格初审。相关材料要求审查原件,考生报名表和证件复印件要有报名点审查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考生报名材料由报名点人事部门汇总后到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复审和现场缴费。各报名点上报材料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
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交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2)2份和相关免试材料原件(学历证、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证明、经济类或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任证明材料、身份证等)及复印件2份。部分科目免试表可从网站下载,手工填写即可。
报考人员须按照如下要求准备报名材料:报名表、部分科目免试表、工作年限证明及有关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同时要有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员签字;工作年限证明采用“制式证明”(附件3,可从报名网站下载);若工作年限需将在不同单位工作年限累计方符合报考条件,则须分别开具工作年限证明;报名表相关材料复印件与部分科目免试表相关材料复印件,各自单独准备,不合并使用。
根据新修订的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2013年1月1日起一代身份证正式作废,考生报名、参加考试需持二代身份证。
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考生,今年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试机构不再制发。自9月2日起至考试开始,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三、凡符合原人事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文件《关于印发和的通知》(人职发[1995]54号)和原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政策的通知》(人发[2002]20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四、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设资产评估、财务会计、建筑工程评估基础、经济法、机电设备评估基础5个科目,全部为主客观题混合。参加5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4个科目(级别为免一科)考试的人员须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
考试科目全部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全国统一组织实施阅卷工作。
六、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如被认定为雷同试卷,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等作弊行为,并且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七、根据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53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8元)。
八、全省职称考试工作监督举报电子信箱:hebzcks@。
附件详见>>>
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一三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