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10日-5月23日 | 网上报名 | ||
2013年5月20日-5月24日 | 现场资格审查 | ||
2013年5月31日前 | 网上公布复核通过免试人员名单 | ||
2013年5月20日-6月3日 | 网上缴费 | ||
2013年6月28日前 | 各考区上报报名表 | ||
2013年11月4日-11月8日 | 领取收据 | ||
2013年8月29日-9月3日 | 网上打印准考证 | ||
考 | 2013年9月7日 | 08:30-11:00 | 经济法 |
13:00-15:30 | 财务会计 | ||
16:30-19:00 |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 ||
2013年9月8日 | 09:00-11:30 |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 |
14:00-17:00 | 资产评估 | ||
2013年11月中旬至2014年1月中旬 | 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 |
黑龙江大庆市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报名时间5月23日截止
黑龙江大庆市2013年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报名时间5月23日截止
关于做好201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组织人事劳动局,市属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中省直单位人事部门,市直机关各有关部门:
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办发〔2013〕3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1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成绩管理办法
考试时间详见201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见附件2)。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设资产评估、经济法、财务会计、机电设备评估基础、建筑工程评估基础5个科目,全部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参加5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4个科目(级别为免一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报名条件及程序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和的通知》(人职发〔1995〕54号)和原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政策的通知》(人发〔2002〕20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名流程
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为(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考生首先进行网上报名,然后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自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完成后,考生完成报名流程。
凡涉及免试的考生,首先到大庆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由市考试中心于报名结束2个工作日内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复核,省人事考试中心将于5个工作日内在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公布免试复核通过人员名单,通过复核的考生应及时进行网上交费。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资格审查和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无效。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5月10日-5月23日。报名考生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如无特殊要求,以下操作涉及到的网站均为本网站)的“网上报名”栏目,按照网上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在网上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从网上直接打印报名表(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2011或2012年度在外省市参加考试的考生,按新考生报考。
注意事项:1、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大庆考区”;2、考生在网上填写工作单位栏时必须填写“单位编码+单位名称”(如大庆油田建设集团,工作单位栏填为“2224大庆油田建设集团”,点击可查看单位编码或咨询单位人事部门);3、上传照片前,考生应认真检查、核对报考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后,点击“照片维护”,按要求上传近期白色背景的数码照片。照片要求:长100-210像素,宽90-150像素,比例正常、清晰,形象庄重,不可遮挡面部主要特征(如眉、眼睛、耳朵等),jpg格式,大小5-35K;4、审核无误后,再打印报名表(报名表一经打印,报考信息无法修改)。
2、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13年5月20日-5月24日(节假日休息)。
考生的报考材料须由单位人事工作人员统一携带到大庆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首次报考的考生须提交:在网上打印的两张报名表(报名表须加盖单位印章,将两张与网上报名同版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分别贴在报名表的右上角空白处,注意不要贴到上传照片处)和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打印查档证明表);申报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包括续考考生)还需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续考的考生须提交:在网上打印的两份报名表(报名表须加盖单位印章,将两张与网上报名同版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分别贴在报名表的右上角空白处,注意不要贴到上传照片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职称证原件。在外省市参加2011或2012年度考试的考生还须携带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出具的转考证明,否则往年成绩无效。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现场资格审查地址:大庆高新区兴化街7号(人才大厦二楼大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注意事项:在各县(区)私企工作的报名考生可选择在人事档案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为:2013年5月20日-6月3日。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108号)及省物价监督管理局、财政厅《关于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专业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2011〕104号)规定,本次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报名费15元,报《资产评估》科目另加38元,报《经济法》、《财务会计》、《机电设备评估基础》、《建筑工程评估基础》每科另加28元。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重新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的“网上报名”栏目,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查询/修改/缴费”重新登录,按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按时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的“准考证打印”栏目,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即可打印。
考生打印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在准考证打印截止日期前与大庆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四、考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军人可持军官证)原件,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三)考试科目全部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五、考场设置
201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在哈尔滨市设置考场,其他市(地)不设考场。
六、网上查询成绩
考生须按规定时间登录本网站的“成绩查询”栏目查询成绩,并关注“合格标准”栏目,查询合格标准。
七、领取证书
考生在查询成绩与合格标准后,报考大庆考区的考生,请关注大庆市人事考试网,按网站通知要求办理。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201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做好该考试的宣传、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以确保考试顺利实施。
附件1:201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附件2:201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附件1:201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
(二)取得经济类、工程类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三)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1年。
(四)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
(五)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
(六)不具备上述条件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
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2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可免试1科相应考试科目。其中,评聘为高级工程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建筑工程评估基础》或《机电设备评估基础》;评聘为高级经济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免试《经济法》;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免试《财务会计》。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附件2:201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