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及驻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3]4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级别及专业设置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初级和中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15个专业,各专业设《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报考人员均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11月2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 0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 14∶00-16∶30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三、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考试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四、报名条件
(一)报考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报考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4、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5、获博士学位。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规学历前后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四)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的规定,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考生本人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人事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考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
五、收费标准
根据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考务费每人每科44元。
六、报名方式
我市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报名网站:临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7月2日—7月15日,资格初审时间为2013年7月8日—7月16日(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场确认时间为2013年7月17日—7月22日(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网上缴费时间为2013年7月27日—7月31日。具体报名程序:
(一)报考人员按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照片。
(二)在网上报名期间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个人保留,一份报名使用。
(三)根据报名条件向所在单位提交本人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有关证件。由单位审核报名资格后统一在报名表上加盖单位公章。
(四)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县区单位人员的资格初审由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市直及驻临单位人员的资格初审由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初审后,初审负责单位在通过人员的《资格考试报名表》和《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花名册》(附件)上加盖公章。
(五)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由初审负责单位统一到市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一科(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33号人才规划大厦3楼,联系电话:0539—8609927)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资格初审和现场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3、毕业(学位)证书原件;
4、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花名册(附件)。
(六)报考人员现场确认通过后,可于2013年7月26日—7月31日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网上审核结果。通过网上审核的人员,要于2013年7月26日—7月31日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办法见报名网站。
六、准考证打印
2013年10月29日至11月1日,考生登陆临沂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有关事项
(一)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领取的居民身份证(即一代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及参加考试。未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考生应尽快办理,以免影响报名和正常参加考试。
(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要认真仔细,在确认报考信息无误、照片上传成功后,务必打印出《资格考试报名表》,若未打印,则此次报名无效;若因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责任自负。本次考试时处于禁考期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考试。违反此规定报考的,取消报考资格,已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还。
(三)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报名条件,认真审核报考资格和有关证件,严格履行签字盖章手续,严防条件不符、伪造证件、禁考、冒名顶替人员报考,严防关键信息错误。对查出的伪造证件一律收缴。对伪造证件、提供虚假信息进行报名及考试期间有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严肃处理。
附件:1、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花名册
临沂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