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报名时间6月18日起
江苏常州2014年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报名时间6月18日起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4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2014〕154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4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常州市2014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共同负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共同负责报名资格的终审。
(二)常州市2014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具体报名和考务组织工作由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考试时间及考区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9月6日、7日两天。考试原则上在各省辖市均设立考点,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9月6日 | 上午 | 08∶30~11∶00 经济法 |
下午 | 13∶00~15∶30 财务会计 | |
16∶30~19∶00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 ||
9月7日 | 上午 | 09∶00~11∶30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
下午 | 14∶00~17∶00 资产评估 |
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经济法》、《财务会计》、《机电设备评估基础》、《建筑工程评估基础》和《资产评估》5个科目。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全部5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只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4个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各科试题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都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
五、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香港、澳门居民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
2.取得经济类、工程类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3.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1年。
4.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
5.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2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经济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可免试1科相应考试科目。其中,取得高级工程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资格的人员,可免试《建筑工程评估基础》或《机电设备评估基础》;取得高级经济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资格可免试《经济法》;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资格可免试《财务会计》。
(三)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考试的,请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
六、报名组织
(一)2014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先现场审核、后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具体网上报名操作流程详见报名网站)。
报名网站:常州考试网
报名网址:
咨询电话:0519-86617131
报名及上传照片时间:6月18日-6月24日16:00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6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审核地点: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地址:北直街35号。
资格审核咨询电话:0519-85681918。
网上缴费时间:新考生:6月26日-6月27日16:00
老考生:6月18日-6月27日16:00(老考生在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后即可缴费)
(特别提醒:由于本次考试报名是采取先现场审核再网上缴费的方式,请通过现场资格初审的考生务必于6月27日16时前进行网上缴费,逾期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二)“新考生”是指首次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以及2011年、2012年、2013年均未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新考生”在上传电子证件照、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后,都必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于指定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即完成报名。如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以及审核通过后逾期未缴费的,均视为报名不成功。
办理现场审核时考生需携带如下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
2.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限经济、会计、审计专业);
4.加盖单位公章的业务工作证明及单位意见(格式详见“附件”)。
“老考生”仅指2011年、2012年或2013年参加过该项考试的人员。“老考生”在上传电子证件照、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不需要再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缴费成功后即完成报名。
(三)需要发票的考生可在网上缴费成功后于9月1日至9月5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至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北直街35号)一楼服务大厅领取,逾期不再受理。
(四)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认真按照报名条件及资格审核要求进行报名。考生报名时应提前准备好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版证件照(电子版证件照指在正规照相馆拍摄的标准数码证件照,请勿使用照片扫描件或自拍照片),并如实、谨慎填写本人报考信息(网上审核只审核考生照片,不审核报名资格);考生在“报名信息确认”前应认真核对所填信息,确认后信息一律不得修改。
考生如通过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报考该项考试的,将取消其考试资格,所支付费用将不再退回;如因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且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
(五)2014年9月1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8〕59号、苏财综〔2008〕32号)精神,2014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考务费每人每科60元,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附件:业务工作证明及单位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