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审核
1.首次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
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现场办理报名资格审核。
持有国外学历证书的报名人员,还应当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该学历已获得国家教育部认可的中文证明。
2.非首次报名人员
非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以及报名参加综合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无需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3.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完成网上预报名后,应当于资格审核期间,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到报名地现场办理首次报名资格审核。
2013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当于7月24日至31日期间,持报名交费确认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地方考办进行第二次报名资格审核。
4.学历认证
对于首次报名人员和应届毕业生填写的毕业证书编号,将提交国家教育部学信网进行学历认证。未通过教育部学信网学历认证的考生,将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
二、报名资格审核地点
考区 | 资格审核地点 | 咨询电话 |
兰州 | 省财政厅九楼会议室 | 0931-8899916 |
天水 | 天水市财政局会计科 | 0938-8212586 |
白银 | 白银市财政局会计科 (市政府统办2#楼15楼1505) | 0943-8222460 |
金昌 | 金昌市财政局会计科 | 0935-8213578 |
酒泉 | 酒泉市财政局三楼311室 | 0937-2670311 |
庆阳 | 庆阳市财政局会计科 | 0934-8687920 |
三、报名资格审核时间
资格审核时间为5月6日至15日。
四、应届毕业生第二次报名资格审核时间
2013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当于7月24日至31日期间,持报名交费确认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地方考办进行第二次报名资格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