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7月8日-8月2日
关于做好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做好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13〕37号)的要求。为做好本市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名及缴费
报名分两个步骤:网上报名、网上交费。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 2013年7月8日 9:00- 8月2日 17:00。
考生在上述时间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进入我省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考生在网上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后须上传本人相片,上传的相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半年内的正面彩色免冠证件照,相片大小应为大一寸(33mm×48mm),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15kb—30kb之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考生只能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及参加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1。
(二)所在单位初审
考生将打印的《报名发证登记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初审,并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经办人加具意见、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网上交费
从2012年12月份起,我市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一律采用网上支付方式(《关于惠州考区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支付考务费的通知》),不再采用现场交费。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本通知,严格按照报名程序要求操作。
惠州市报名点采用网上交费方式。网上交费截止时间:2013年8月2日17:00。网上交费完毕即完成报名所有手续,考前无需进行现场确认。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填表、网上缴费后,将打印的《报名发证登记表》和报名相关材料一并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自行留存,考前无需交市人事考试中心。在有效时间内全部科目成绩合格的我市考生(惠州市报名点的考生)资格复审时需提交此表。考生要妥善保管好准考证(监考员签名),待全部科目成绩合格后,按网上公布的时间到惠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交报名表、相片及准考证等相关资料。考生提交的相片为制作合格证书所用,务必与报名时上传的相片一致。
支付前请仔细校对自己的报考科目,缴费确认后,费用自动汇入国库指定账户,一律不予办理退考、退费,填报资料不予修改。
网上交费以银联卡扣款号(20位网上支付订单号)作为缴费凭据,我中心不提供非税收入票据。特殊情况要求开具发票的,请在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凭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登录报名系统打印个人缴费信息(缴费状态、交费日期、交费金额、订单号、交易流水号)到我中心办理,逾期责任自负。因申请人提供资料有误而导致开具票据不成功的,其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四)资格复审
成绩公布后,我市考生全部科目成绩合格的,应按惠州市人事考试中心信息网(/)上公布的时间内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交附件1要求的材料办理资格复审手续,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 试 时 间 | 科 目 | |
11月2日 | 9:00-11:30 |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
14:00-16:30 |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
三、考试方式
(一)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15个专业,各专业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报考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考试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试机构在考试结束后将对雷同试卷进行认定和处理。应试人员务必在开考前按试卷封二注意事项填写试卷代码,并在考试结束前半小时检查试卷代码是否正确填写。如未填写试卷代码,该科目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各考点要做好考前告知及要求监考员做好提示工作。
(三)本次考试全省统一实行“裸考”,时钟、考试用具由考点统一提供,考生应考时只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严禁携带手表、手机、耳机、橡皮擦、笔、削笔刀等其它物品进入考室、考座。
(四)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五)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四、其他
(一)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1.对于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并通告应试人员所在单位。
2.凡是处在违纪违规处理期的人员(在专业资格考试中违纪违规被禁考的本省和外省人员)不得报考。一经发现,均将取消考试资格。
(二)报考资格审核
考生须诚信报考,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通讯信息必须填写考生本人手机号码),并对提交的报名表及相片等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网上报名完成后要及时下载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报名结束后系统不再支持打印。对信息不真实者和未及时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者,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考场设置
各地级以上市和省直设置考场。考试的详细地址以准考证的标注为准。
(四)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在 10月28日 9:00- 11月1日 17:00期间自行登陆“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下载准考证,并用A4纸打印。逾期未打印者,后果自负。
(五)证书发放方式
惠州市报名点考生证书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发放。具体发放时间请留意惠州市人事考试中心信息网(/)通知。
(六)收费
根据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人每科50元收取。
附件:1.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2.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略)
3.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4.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人数汇总表(略)
惠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3年7月5日
附件1
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一、报考对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符合规定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报考条件
(一)初级:必须具备高中毕业(含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中级: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初级资格;
2.大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4. 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5.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6.取得博士学位。
(三)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原人事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文件精神:
1.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2.台湾居民申请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和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应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按照《关于2001年上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2000〕100号)文规定,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3年年底。
三、提交材料要求
1.《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从网上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 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符合报考中级条件中第1款的,还须提交初级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在报考阶段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附件2 (略)
附件3
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名称 | 级别 | 专业 | 科目 | |
中级 | 初级 | |||
001. 经 济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考 试 | 03.中级 04.初级 | 01.工商管理 | 1.经济基础知识 | 1.经济基础知识 |
2.专业知识与实务(工商管理) | 2.专业知识与实务(工商管理) | |||
02.农业经济 | 1.经济基础知识 | 1.经济基础知识 | ||
2.专业知识与实务(农业经济) | 2.专业知识与实务(农业经济) | |||
03.商业经济 | 1.经济基础知识 | 1.经济基础知识 | ||
2.专业知识与实务(商业经济) | 2.专业知识与实务(商业经济) | |||
07.财政税收 | 1.经济基础知识 | 1.经济基础知识 | ||
2.专业知识与实务(财政税收) | 2.专业知识与实务(财政税收) | |||
09.金 融 | 1.经济基础知识 | 1.经济基础知识 | ||
2.专业知识与实务(金融) | 2.专业知识与实务(金融) | |||
10.保 险 | 1.经济基础知识 | 1.经济基础知识 | ||
2.专业知识与实务(保险) | 2.专业知识与实务(保险) | |||
11.运输水路 | 1.经济基础知识 | 1.经济基础知识 | ||
2.专业知识与实务(运输水路) | 2.专业知识与实务(运输水路) | |||
12.运输公路 | 1.经济基础知识 | 1.经济基础知识 | ||
2.专业知识与实务(运输公路) | 2.专业知识与实务(运输公路) | |||
13.运输铁路 | 1.经济基础知识 | 1.经济基础知识 | ||
2.专业知识与实务(运输铁路) | 2.专业知识与实务(运输铁路) | |||
14.运输民航 | 1.经济基础知识 | 1.经济基础知识 | ||
2.专业知识与实务(运输民航) | 2.专业知识与实务(运输民航) | |||
15.人力资源管理 | 1.经济基础知识 | 1.经济基础知识 | ||
2.专业知识与实务(人力资源管理) | 2.专业知识与实务(人力资源管理) | |||
16.邮电经济 | 1.经济基础知识 | 1.经济基础知识 | ||
2.专业知识与实务(邮电经济) | 2.专业知识与实务(邮电经济) | |||
17.房地产经济 | 1.经济基础知识 | 1.经济基础知识 | ||
2.专业知识与实务(房地产经济) | 2.专业知识与实务(房地产经济) | |||
19.旅游经济 | 1.经济基础知识 | 1.经济基础知识 | ||
2.专业知识与实务(旅游经济) | 2.专业知识与实务(旅游经济) | |||
21.建筑经济 | 1.经济基础知识 | 1.经济基础知识 | ||
2.专业知识与实务(建筑经济) | 2.专业知识与实务(建筑经济) |
说明:
1.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对应上表级别与专业代码“填表”。
2.上表内容与新版全国统一的《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GPTMIS)》对应一致。
附件4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