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导读】昨日记者获悉,《福建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将于2014年1月1日正式施行。今后,我省依法接受审计监督的国家机关、金融机构、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等都要开展内部审计,而内部审计的结论将作为单位负责人考核、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规定》要求相关单位要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内部审计人员,内部审计的主要职责包括: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政府采购以及重大投资活动;主要负责人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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