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征管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座谈会召开
为进一步推动落实21个部门联合签署的《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8月27日,连维良副主任和国家税务总局孙瑞标总会计师联合主持召开会议,交流各部门在税收征管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的经验做法,对进一步做好联合惩戒工作进行部署。
会议听取了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征管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情况、国家信息中心关于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设进度及失信联合惩戒模块设计方案等的汇报。各部门介绍了对失信纳税人实施联合惩戒的措施、成效、困难及建议。
会议指出,在税收征管领域对纳税失信人实施联合惩戒,是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重大举措,税务部门率先提出联合惩戒实施方案并积极落实意义重大,各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参与,联合惩戒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有效促进了失信行为的纠正,降低了行政成本,约束了违法行为,提高了征管效率,改善了信用环境,联合惩戒实现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社会影响日益显现,对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挥了积极推动引领作用,对在其他领域实施失信联合惩戒积累了丰富经验,提供了示范。
会议指出,各部门对税收征管领域实施联合惩戒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今后应进一步发挥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作用,继续加大对税收违法“黑名单”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落实力度,各部门通力配合,运用好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与“信用中国”网站,进一步加强信息沟通和新闻宣传工作。
关于继续推进联合惩戒工作,会议建议,一是及时总结各部门开展失信纳税人联合惩戒工作情况,引导和推动各地方重视和做好失信纳税人联合惩戒工作。二是认真解决执行中遇到的法律依据、惩戒方式、数据更新等方面具体问题。三是基于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加快实现数据实时传输,简化信息传递流程。四是做好社会公示和引导工作,广泛开展守信承诺活动。五是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在更多领域推广多部门联合惩戒。
联合签署备忘录的21个部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和委内财金司、国家信息中心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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