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决定对我碳钢焊管续征反倾销税
从商务部公平贸易局获悉,澳大利亚海关10月8日就对华碳钢焊管(也称空心钢管)反倾销复审案发布公告,决定继续维持现行4%的反倾销税或相关企业做出的价格承诺。
本次复审调查期为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参加复审的利害关系方需于11月17日前提交抗辩意见。海关预计将于2010年1月27日前公布本次复审的《基本实施陈述》,并于2010年3月12日前向主管部长提交最终措施的建议。
澳大利亚对中国碳钢焊管的调查可谓是一波三折。2008年12月18日,澳海关立案对原产或出口自中国的碳钢焊管发起反倾销反补贴合并调查。该案是澳对我出口产品发起的第二起双反案件。2009年6月5日,澳海关发布公告,以倾销和补贴的进口产品对澳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可忽略不计为由,决定终止对上述产品的反倾调查。但今年9月,澳大利亚司法部贸易措施复议办公室又要求海关恢复该案的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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