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备考辅导第十章1
第 十 章 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法
◆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是一个多税种章节,涉及车辆购置、车辆(船舶)拥有使用的征税。本章包括2部税法,分别是:车辆购置税法、车船税法。
本章为考试的非重点章,题型为单选题、多选题;预计2010年税法考试中,本章题量3~4小题,分值4~6分。
◆本章内容:
第一节 车辆购置税法
第二节 车船税法
第一节 车辆购置税法
一、车辆购置税基本原理
(一)概念:车辆购置税是以在中国境内购置规定车辆为课税对象、在特定的环节向车辆购置者征收的一种税。就其性质而言,属于直接税的范畴。
(二)特点:1.征收范围单一; 2.征收环节单一;3.税率单一;4.征收方法单一;5.征税具有特定目的;6.价外征收,税负不发生转嫁。
二、纳税义务人
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
【解析】购置是指:
(1)购买使用行为(包括购买自用的国产应税车辆和购买自用的进口应税车辆)
(2)进口使用行为
(3)受赠使用行为
(4)自产自用行为
(5)获奖使用行为
(6)拍卖、抵债、走私、罚没等方式取得并使用的行为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车辆购置税应税行为的有( )。
A.购买使用行为
B.进口使用行为
C.受赠使用行为
D.获奖使用行为
[346100101]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车辆购置税的应税行为。以上选项均属于车辆购置税的应税行为。
三、征税对象与征税范围
车辆购置税以列举的车辆作为征税对象,未列举的车辆不纳税。其征税范围包括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
四、税率与计税依据
(一)税率:统一比例税率10%(要记住)
(二)计税依据:应税车辆的价格。由于应税车辆购置的来源不同,计税价格的组成也就不一样。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有以下几种情况:
1.购买自用:计税依据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方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含增值税)。
【解释】购买自用应税车辆应纳税额的计算中,购买者支付的价费款,应并入计税依据中一并征税;凡使用委托方票据收取,销售方只履行代收义务和收取代收手续费的款项,一般不应并入计税价格计税。
2.进口自用:以组成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链接】如果进口自用的是应缴消费税的小轿车,这个组价也是进口消费税、增值税的计税依据
3.其他自用:如自产、受赠、获奖和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
凡不能或不能准确提供车辆价格的,由主管税务机关依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相应类型的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确定。
4.最低计税价格作为计税依据的确定。
规定:“纳税人购买自用或者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按照最低计税价格征收车辆购置税”。
几种特殊情形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规定如下:
(1)对已缴纳并办理了登记注册手续的车辆,其底盘和发动机同时发生更换,其最低计税价格按同类型新车最低计税价格的70%计算。
(2)免税、减税条件消失的车辆,其最低计税价格的确定方法为:
最低计税价格=同类型新车最低计税价格×[1-(已使用年限÷规定使用年限)]×100%
其中,规定使用年限为:国产车辆按10年计算;进口车辆按15年计算。超过使用年限的车辆,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
(3)非贸易渠道进口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为同类型新车最低计税价格。
五、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税行为 | 计税依据 | 税额计算 |
1.购买自用 | 支付给销售方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含增值税)【关注】教材列举6项目 | 应纳税额=支付的不含增值税价款×10% |
2.进口自用 |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 应纳税额=组价×10% |
3.其他自用 | 凡不能或不能准确提供车辆价格的,以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 | |
4.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 | 最低计税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
教材例题1:
宋某2008年1月份,从某汽车有限公司购买一辆小汽车供自己使用支付了含增值税税款在内的款项234 000元,另支付代收临时牌照费550元、代收保险费1 000元,支付工具件和零配件价款3 000元,车辆装饰费1 300元。所支付的款项均由该汽车有限公司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有关票据。请计算宋某应纳车辆购置税。
[346100102]
『正确答案』
(1)计税依据=(234000+550+1000+3000+1300)÷(1+17%)=205000(元)
(2)应纳税额=205000×10%=20500(元)
教材例题2:
某外贸进出口公司2008年3月份,从国外进口10辆宝马公司生产的某型号小轿车。该公司报送进口这批小轿车时,经报关地海关对有关报关资料的审查,确定关税完税价格为每辆185000元人民币,海关按关税政策规定每辆征收了关税203500元,并按消费税、增值税有关规定分别代征了每辆小轿车的进口消费税11655元和增值税66045元。由于联系业务需要,该公司将一辆小轿车留在本单位使用。根据以上资料,计算应纳车辆购置税。
[346100103]
『正确答案』
(1)计税依据=185000+203500+11655=4000155(元)
(2)应纳税额=400155×10%=40015.5(元)
教材例题3:
某客车制造厂将自产的一辆某型号的客车,用于本厂后勤服务,该厂在办理车辆上牌落籍前,出具该车的发票,注明金额65000元,并按此金额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审核,国家税务总局对该车同类型车辆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为80000元。计算该年应纳车辆购置税。
[346100104]
『正确答案』应纳税额=80000×10%=8000(元)
【例题?计算题】 某部队在更新武器装备过程中,将一辆雷达车进行更换,并将其改制为后勤用车。该车使用年限为10年,已使用4年,属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计划的免税车辆,经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为56000元。
[346100105]
『正确答案』车辆购置税税额计算:
应纳税额=同类型新车最低计税价格×[1-(已使用年限/规定使用年限×100%)]×税率=56000×[1-(4/10×100%)]×10%=3360(元)
六、税收优惠
(一)法定减免:
1.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车辆免税;
2.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免税;
3.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税;
4.对纳税人自2009年1月20日至2009年 12月31日期间购置的排气量在1.6升及以下的小排量乘用车,暂减按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5.国务院规定予以免税或者减税的“其他情形”的,按照规定免税或减税。
(1)防汛部门和森林消防部门用于指挥、检查、调度、报汛(警)、联络的设有固定装置的指定型号的车辆。
(2)回国服务的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1辆自用国产小汽车。
(3)长期来华定居专家1辆自用小汽车。
【例题?单选题】(2009年)王某于2009年7月购置了一辆排气量为1.6升的乘用车,支付的全部价款(含增值税)为175500元,其中包括车辆装饰费5500元。王某应缴纳的车辆购置税为( )。
A.7500元
B.14529.91元
C.15000元
D.17550元
[346100106]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车辆购置税的计算。应纳车辆购置税=175500/1.17×5%=7500(元)
【提示】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购置购置的排气量在1.6升及以下的小排量乘用车, 车辆购置税税率由2009年的5%提高到7.5%。
(二)退税:
1.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不予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凭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办理退税手续。
2.因质量等原因发生退回所购车辆的,凭经销商的退货证明办理退税手续。
七、征收管理
(一)纳税环节
纳税人应当在向公安机关等车辆管理机构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前,缴纳车辆购置税,即最终消费环节缴纳。
(二)纳税地点
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应当向车辆登记注册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购置不需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应税车辆,应当向纳税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车辆登记注册地是指车辆的上牌落籍地或落户地。
(三)纳税期限
1.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自购买之日(即购车发票上注明的销售日期)起60日内申报纳税;
2.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应当自进口之日(报关进口的当天)起60日内申报纳税;
3.自产、受赠、获奖和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应当自取得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
(四)车辆购置税的缴税方法:(1)自报核缴;(2)集中征收缴纳;(3)代征、代扣、代收。
(五)车辆购置税的退税制度
本节内容总结:
1.车辆购置税的征税范围
2.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
3.车辆购置税税额的计算;
4.车辆购置税的减免税优惠;
5.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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