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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备考辅导第十三章6


  第六节 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

  一、费用扣除标准:

应税项目

扣除标准

(1)工资薪金所得

  2008年3月1日起月扣除2000元。

(2)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2008年3月1日起月扣除2000元,年扣除24000元。)

(3)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2008年3月1日起月扣除2000元。)

(4)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

  四项所得均实行定额或定率扣除,即:
每次收入≤4000元:定额扣800元
每次收入>4000元:定率扣20%

(5)财产转让所得

  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

  这三项无费用扣除,以每次收入为应纳税所得额。
①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②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均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以取得的收入为应纳税所得额直接计征个人所得税的有( )。

  A.稿酬所得

  B.偶然所得

  C.股息所得

  D.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346130202]

  『正确答案』BC

  【例题?多选题】下列个人所得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按月减除定额费用的有( )。

  A.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B.财产转让所得

  C.工资薪金所得

  D.财产租赁所得

  [346130203]

  『正确答案』ACD

  二、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和标准(只是针对应税项目中的工资、薪金所得)。

  1.适用附加减除费用的纳税人可归纳为以下三类:

  (1)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行政单位工作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外籍人员;

  (2)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

  (3)华侨、港澳台同胞。

  2.附加减除费用标准:每月减除4800元

  三、每次收入的确定:

  有七个应税所得项目明确规定按次计算征税

  (一)劳务报酬所得:

  1.只有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2.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不能以每天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例题?计算题】中国居民李某4月1日~6月30日,前往B国参加培训,利用业余时间为当地三所中文学校授课,取得课酬折合人民币各10000元,未扣缴税款,计算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346130204]

  『正确答案』李某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0000×(1-20%)×20%×3=4800(元)

  (二)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具体可分为:

  1.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应视为另一次稿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2.同一作品先在报刊上连载,然后再出版,或者先出版,再在报刊上连载的,应视为两次稿酬所得征税,即连载作为一次,出版作为另一次;

  3.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取得收入的,以连载完成后取得的所有收入合并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4.同一作品在出版和发表时,以预付稿酬或分次支付稿酬等形式取得的稿酬收入,应合并计算为一次;

  5.同一作品出版、发表后,因添加印数而追加稿酬的,应与以前出版、发表时取得的稿酬合并计算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例题?多选题】下列稿酬所得中,应合并为一次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的有( )。

  A.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分次取得的稿酬?

  B.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稿酬?

  C.同一作品出版社分三次支付的稿酬?

  D.同一作品出版后加印而追加的稿酬

  [346130205]

  『正确答案』ACD

  【例题?计算题】中国公民孙某系自由职业者,2009年收入情况如下:

  出版中篇小说一部,取得稿酬50000元,后因小说加印和报刊连载,分别取得出版社稿酬10000元和报社稿酬3800元。计算该公民应交个人所得税。

  [346130206]

  『正确答案』出版小说、小说加印及报刊连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① 出版小说、小说加印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0+10000)×(1-20%)×20%×(1-30%)=6720(元)

  ②小说连载应纳个人所得税=(3800-800)×20%×(1-30%)=420(元)

  (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某项使用权的一次转让所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如果该次转让取得的收入是分笔支付的,则应将各笔收入相加为一次的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四)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五)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六)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为一次。

  (七)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为一次。

  四、应纳税所得额的其他规定

  (一)个人将其所得用于公益救济性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个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例题?单选题】2009年8月,李某出版小说一本取得稿酬80000元,从中拿出20000元通过国家机关捐赠给受灾地区。李某8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

  A.6160元

  B.6272元

  C.8400元

  D.8960元

  [346130207]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公益性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捐赠扣除限额=80000×(1-20%)×30%=19200(元),实际发生20000元,应扣除19200元。本题应纳个人所得税=〔80000×(1-20%)-19200〕×20%×(1-30%)=6272(元)

  (二)个人的所得(不含偶然所得和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用于资助非关联的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研究开发经费,经主管税务机关确定,可以全额在下月或下次或当年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不足抵扣的,不得结转抵扣。

  (三)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

  (四)个人将承租房屋转租取得的租金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财产租赁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五)个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且不在公司任职、受雇的情形,取得的董事费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税方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在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应将董事费、监事费与个人工资收入合并,统一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六)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的征税规定。

专业知识水平考试:
考试内容以管理会计师(中级)教材:
《风险管理》、
《绩效管理》、
《决策分析》、
《责任会计》为主,此外还包括:
管理会计职业道德、
《中国总会计师(CFO)能力框架》和
《中国管理会计职业能力框架》
能力水平考试:
包括简答题、考试案例指导及问答和管理会计案例撰写。

更新时间2023-02-20 21:25:04【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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