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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注协关于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温馨提示


2017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将于10月14日、15日举行。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温馨提醒应考人员:

一、请应考人员严格遵守《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考人员考场守则》的规定,认真阅读有关规定,提前一天到考点熟悉环境,确保知悉考场须知和相关规定。

二、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考人员考场守则》第三条,应考人员应当凭本人准考证和与报名信息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有效身份证件是指考生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证件: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或者由公安部门开具含本人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原件,有效身份证件务必与报名信息一致。

三、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考人员考场守则》第四条,应考人员可以携带蓝色或黑色钢笔、圆珠笔,铅笔,直尺,不具有文字储存及显示、录放功能的普通标准办公型计算器(如图1),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和电子设备、书籍、纸张、饮品以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座位。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专业知识水平考试:
考试内容以管理会计师(中级)教材:
《风险管理》、
《绩效管理》、
《决策分析》、
《责任会计》为主,此外还包括:
管理会计职业道德、
《中国总会计师(CFO)能力框架》和
《中国管理会计职业能力框架》
能力水平考试:
包括简答题、考试案例指导及问答和管理会计案例撰写。

更新时间2023-02-21 09:40:13【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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