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注册税务师合格证书办理通知
关于发放2014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市(地)人社局、省农垦总局人社局,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2014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已由国家人社部下发到省人事考试中心,现将有关发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证办法
1.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服务大厅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持准考证、身份证和1张2寸照片,到省人事考试中心服务大厅办理(哈市香坊区香和街21-1号)。发证时间:2014年12月12日至2015年1月12日每天上午,节假日休息。
2.在各市(地)、省农垦总局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持准考证、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和1张2寸照片到报名所在人社局发证部门办理。
二、其他事宜
1. 随证书一同下发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须交单位,由单位存入考试合格人员人事档案。
2.在各市(地)、省农垦总局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中“考区发证部门”一栏验当地发证部门水印。
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O一四年十二月十日
网站地图
专业知识水平考试:
考试内容以管理会计师(中级)教材:
《风险管理》、
《绩效管理》、
《决策分析》、
《责任会计》为主,此外还包括:
管理会计职业道德、
《中国总会计师(CFO)能力框架》和
《中国管理会计职业能力框架》
能力水平考试:
包括简答题、考试案例指导及问答和管理会计案例撰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