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以定价和信批为监管重点
证监会3日召集已过会的83家准备A股IPO企业的主承销商参加会议,据外电引述参与会议的投行人士透露,证监会要求这些企业本周上报新股发行计划,并对新股审慎定价、充分信息披露等方面提出新的监管要求。
投行人士透露,由于此次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引入老股转让、券商自主配售、自主定价和自行选择发行窗口等市场化举措,监管部门已发出告诫:不能出现单独偏向发行人定高价,出现超募分成等现象,一旦发现,肯定会停掉主承销商相关资格。
此外,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还指出,虽然此次发行改革取消了新股定价报备、发行市盈率一般不得超出市场平均水平25%的限制等,但仍要理性对待定价环节,发行价格高企必须要有支撑;投行报告要独立客观公正,不得为了发高价随意调查相关参数和盈利预测等;自主配售过程中不要触动利益输送的底线。
在充分信息披露方面,监管部门近期将出台及时性披露指引和与盈利能力相关的信息披露指引。在及时性披露指引方面,中介机构要关注拟上市公司六个月后的经营性分析,行业、原材料、产品生产及价格等若发生重大变化需要及时披露;若预计2013年报数据有较大变化,特别是同比下降,亦要进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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