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基础班讲义16
7.试用期内劳动合同的解除
(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①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③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⑤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⑥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⑦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⑧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例题·多选题】
A.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
B.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960元
C.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1000元
D.试用期不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答案】AC
【解析】(1)选项A: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2)选项BC: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3)选项D: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二)服务期(★)(P46)
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对已经履行部分服务期限的,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解释】(1)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对劳动者培训出资,则无权要求劳动者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2)即使用人单位单方面声称已出资,但不能提供相应支付凭证的,因其缺乏证据,也不能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
2.服务期一般长于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2013年判断题)
【解释】服务归服务,工资应照涨不误。
【例题】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2013年笔试)
【答案】√
4.服务期内劳动合同的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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